close
跟業務出去處理消費糾紛幾次,真的發現不得不佩服作業務的功力
他們能曲、能伸,可以軟硬兼施,可以身段放的很低,也可以大聲主張自己的權利
我個人真的覺得蠻厲害的,跟他們出去好像開眼界一樣
我是讀法律的,說真的,我只能跟人家說法條
講不通,Fine!法院見!我才不跟你講咧!

今天我們面對的那個消費者,真的是讓我這種好好小姐都氣到快爆肝了
現在是一個消費者意識高漲的時代消費者的權益被國家與消基會保護地蠻好的
我覺得這樣很好,因為我也是一個消費者,消費者與企業之間的確有資訊落差
若是消費者權益受損,企業本該負賠償責任

但是,今天我們面對的消費者,真的讓我們覺得太超過了
其實侵害其權利的企業並不是我們,而是我們的合作廠商
但是因為平台在我家,他就告我們,Fine!我們若有作得不夠好的地方,我們可以改,但是我們犯哪一個法了?
我們提出我們要付出成本的賠償(錯不在我們耶!)消費者不但不要,還獅子大開口
原本「預計」消費(意思就是他根本沒付錢,沒有損害,請求權基礎根本就有問題)2400元,開口跟我們要10000元的東西

其實從頭到尾,我都沒說什麼話,都是我們業務主談
我真的蠻佩服他的,一開始還笑嘻嘻,後來消費者開始不講理了,連消保官都看不太下去了
我們業務就開始把話講的很硬了,數度把場面搞得蠻難看的,我一直想安撫場面都很難
後來我發現根本沒有交集,就跟消保官說,不用談了,我們上法院吧!
其實那時我雖然還微笑說話,但是我心裡真是氣到炸了

為了這個case,我們花的時間已經遠遠超過他們認為有損害的部分
今天如果消費者有理,我覺得那我理虧,作法務的我本應協助處理
但是我發現真的很多人都太超過了,以為有消保官、有消基會、有媒體就可以予取予求
花時間在這上面真的令我覺得很不值...

Anyway...後來我根本不想跟那個消費者說話了,有什麼好談的,我們法院見啊,我怕你咧!
但是...剛剛把話講的很絕的業務卻開始跟他哈拉了起來,又把話好好地跟他說了一遍
我驚訝地看著他,我剛剛原本想拉著他就走人的
沒想到剛剛氣到指著別人鼻子罵的業務現在可以若無其事跟人家哈拉
雖然仍然沒有結論,但我真是不失為又學了一課啊

所以,我的結論是,業務的腰真是太軟了,這真是我這個凡事「怕你咧!法院見啊!」
的人需要學習滴!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olivia7010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